邳州港搬迁工程PPP项目分为邳州港搬迁工程邳州作业区PPP项目(以下简称“邳州作业区PPP项目”)和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铁路专用线PPP项目(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PPP项目”)两个子项目,其中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邳州港邳州作业区位于京杭运河大王庙下游1000-2800米范围内,项目新建13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3个散货泊位(矿建材料),4个煤炭装船泊位,1个通用泊位,3个杂货泊位和2个多用途泊位。码头泊位岸线长1112m,吞吐能力达997万吨/年,并配套建设后方陆域货物堆场及仓库。
邳州港邳州作业区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第一期为邳州作业区PPP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5年,建设总投资为76550.2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50017.56万元,设备费用12134.1万元,其他费用为14398.58万元。建设内容为:(1)与650万吨/年吞吐量相匹配的港池、进出港航道、待泊区和水工基础等;(2)与650万吨/年吞吐量(即4个煤炭泊位、1个通用泊位、3个矿建材料泊位)相配套的货物装卸运输的港口设施、设备、工艺及控制系统和港口机械(包括卸车场卸车设备及输送设施)、后方陆域货物堆场及仓库,以及本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邳州港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邳州市西部约7.5km处。线路从碾庄站(移建)东端咽喉接轨引出,区间并行陇海铁路东行,于赵墩镇处折向北行,与S323省道交叉后沿滩土河西岸向北延伸,先后跨过X304县道、胜利渠、山海大道、不牢河后,于永兴庄处折向西北,接入拟建港区铁路装卸站,线路全长14.202km(碾庄站接轨处至港区铁路翻车机室设计分界处)。
纳入铁路专用线的PPP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从DK1+550至港区设计终点之间部分(铁路专用线区间段及港区内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为期为2.5年。铁路专用线区间段及港区内段总投资为38666.5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28117.08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118.88万元,其他费用为9430.58万元。
项目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表1-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邳州港搬迁工程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
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
项目类型 |
新建 |
新建 |
合作期限 |
—— |
11年 |
运作方式 |
B00 |
BOT |
回报机制 |
可行性缺口补助,前11年政府向项目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
政府付费 |
实施机构 |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中选社会资本 |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签约日期 |
2016年6月22日 |
2016年6月22日 |
项目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邳州瑞通港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9217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代表邳州市润城港务有限公司(“润城港务”)占股30%,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9%,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1% |
公司名称:邳州润铁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3日 股权机构:注册资本9357.3525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代表润城港务占股5%,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5% |
1、项目背景
邳州老港始建于1960年,年设计吞吐能力约为650万吨,目前实际年吞吐量为350万吨,位于邳州市中心城区的西南部,主要以中转煤炭为主,承担着北煤南运的重要任务,对国家“北煤南运”计划的落实及华东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然而,随着邳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邳州老港正好位于邳州市中心位置,一方面邳州老港对城市的交通和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港口自身和城市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因此《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及《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都明确提出实施邳州港作业区搬迁扩建工程。
与此同时,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在基础设施及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基于上述背景,邳州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邳州港搬迁工程项目。
本项目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在社会资本采购前,邳州市交通局已完成了本项目的立项及可研报批、测勘、初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项目边界清晰。
2、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决策和沟通机制的顺畅,邳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成立邳州港搬迁工程PPP运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的通知》(邳政发[2015]49号),成立了本项目运作的PPP领导小组。本项目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表2-1 项目组织机构表
机构名称 |
成员 |
职责 |
PPP领导小组 |
组 长:陈 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跃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郑春伟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汤 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融资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邳州港有限公司 |
负责项目PPP运作各项工作的统筹与协调,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审定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文件等,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
实施机构 |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完成项目准备、项目采购、PPP协议签订、履约和监管等工作。 |
邳州市交通局及财政局按照《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对于物有所值评价,定性评价根据专家打分结果为81.29分,大于60分,评价结果为通过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测算的VFM值为24978.50万元,大于零,幅度为25.69%,根据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项目可以采用PPP模式实施。
对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本PPP项目实施期间,邳州市政府对本项目支出占一般预算公共支出的比例最高为1.78%,且在本项目测算期内(共计12年),此比例都控制在2%以内,属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且本项目属于邳州市首个PPP项目,不存在行业和领域过于集中的现象。
(1)风险分配方案
按照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财政部推广应用PPP模式的政策导向,综合考虑邳州市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本项目的核心风险分配框架如下:融资、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政策及法律变更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分担。
(2)PPP运作方式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本项目采用BOO模式,由邳州市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选中的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成立后前11年为第一阶段,在此阶段政府依据社会资本投标报价(所报各种参数)以及绩效考核等因素,支付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8.5年。运作方式为由邳州市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选中的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维护铁路专用线,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
(3)交易结构
Ø 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润城港务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Ø 邳州市政府授权邳州市交通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并对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邳州作业区进行监管;
Ø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邳州作业区,并负责永久运营、维护与管理;
Ø 本项目期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1年,自建设期开始,建设期为2.5年,从第12年开始为第二阶段;
Ø 在第一阶段,自项目整体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Ø 第二阶段开始,政府不再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由项目公司自负盈亏。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Ø 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润城港务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Ø 邳州市政府授权邳州市交通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对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铁路专用线进行监管;
Ø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维养铁路专用线;
Ø 本项目期限分为11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8.5年;
Ø 自项目整体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获得政府可用性付费及运维绩效付费。
Ø 项目合作期结束,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4)投融资结构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市政府全资公司润城集团下属子公司润城港务,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其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75%部分为银行贷款。润城港务在项目公司中股份比例为30%,社会资本股份比例为70%。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市政府全资公司润城集团下属子公司润城港务,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其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75%为银行贷款。润城港务在项目公司中股份比例为5%,社会资本股份比例为95%。
(5)回报机制
1)项目回报机制
PPP项目回报机制可分为三种模式,即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付费模式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使用者付费模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付费模式通常用于不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
邳州作业区PPP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使用者付费主要来源于项目公司向货主提供港口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政府为本项目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
铁路专用线PPP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模式。社会资本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即政府向社会资本方购买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
2)股东回报机制
在本项目中,政府股东回报主要来自于项目公司分红及股权溢价,社会资本股东回报主要来自于项目公司分红
(6)边界条件设置
1)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A、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对邳州作业区泊位、货物装卸运输的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后方陆域货物堆场及仓库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作业区内道路、航道、生产及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自动控制及计算机管理、通信、给排水、消防、港作车船、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等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B、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对铁路专用线(专用线区间及港区内段)的线路、轨道、路基、桥涵、站场、电气化、机辆设施、通信、信号、信息化、房屋建筑及其他配套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土地使用方式
对于邳州作业区PPP项目,项目公司以出让方式合法取得邳州作业区土地使用权。对于铁路专用线PPP项目,铁路专用线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用地项目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除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以外的其他用地项目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产生费用计入项目前期费用。
3)绩效考核
A、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11年内,邳州市财政局按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运营三大项指标,安全生产指标下又包括作业管理、警示标志、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投入、设备设施、电气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指标下又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域污染处理、粉尘和有害气体污染防治、噪声和固废防治、制定污染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企业运营指标包括年吞吐能力、成本控制及净利润等。
B、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运营维护期考核指标分为二个方面:
第一:铁路专用线养护维修。考核项目公司对铁路专用线工务系统、电务系统、专用线养护维修等;
第二:日常管理。考核项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股权转让限制
项目公司的股东在本PPP项目合同运营期起叁年半(3.5)年之内(含),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不包括经政府或交通局书面同意的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除非是PPP项目合同中允许的转让条件成就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或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要求转让的。
在本项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起叁年半后,经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应满足本项目中标投资人同等的技术能力、财务实力及企业信誉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股东方在本项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7)监管机制设置
根据政府授权,邳州市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等各部门在项目前期承担各类审批职责,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发挥监管作用。
电力、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方面进行监管,履行其相应职能。
(8)实施方案批复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于2015年12月3日批准了项目实施方案。
(1)合同结构
l 第一层次合同--- PPP项目合同、公司章程及合资协议。
PPP项目合同由政府授权邳州市交通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重点阐述本项目所采用的PPP运作模式,目的是在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由润城港务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l 第二层次合同为由项目公司和本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相关主体签署的合同体系,如由项目公司与规划设计单位签署的规划设计合同、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与施工总承包方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等。
(2)权利义务
1)政府方主要权利义务
Ø 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政府付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
Ø 依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通过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期保函和对项目公司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管,确保项目公司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
Ø 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在合法的前提下,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相关的便利和支持 ;
Ø 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获取及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开工前合法使用项目用地;
Ø 监管项目的建设、材料的采购工作,审核决定工程的变更工作;
Ø 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管。
2)项目公司主要权利义务
Ø 负项目责投资、建设、运营/维养工作;
Ø 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及国家标准建设邳州港作业区/铁路专用线;
Ø 按照PPP项目合同要求提供建设期保函、运营期保函以及移交保函;
Ø 在邳州市的银行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根据PPP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按时向工程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该资金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Ø 有权向港口货主提供码头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等业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作为本项目的经营收入;
Ø 有权按照PPP协议的规定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
1、采购平台
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金〔2015〕1号)的规定,各PPP示范项目应在省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通过省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本PPP项目为江苏省财政厅推出的63个2015年度省级试点项目之一,因此本项目在省财政厅指定的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项目采购信息,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项目采购。
2、资格预审条件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A.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B.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整(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
C. 申请人应具备港口及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D.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正在运营(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运营)的单个项目设计吞吐能力等于或高于300万吨/年的内河港口不少于1个;
E.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在建或已完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的港口项目不少于1个;
F.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所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G.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H.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I. 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J.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第A、F、G、H和I条,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第B条,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上述第D条,联合体中需有同时满足上述第C和E条的成员;
K. 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L.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A.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B.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整(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
C. 申请人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D.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作为总包施工方在建或已完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0万元的铁路项目不少于1个;
E.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所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F.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G.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H. 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3、招标评审及谈判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本项目采购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l 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根据社会资本合作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比,根据评分结果选出前三名投资候选人进入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
本项目总分100分,建设与运营方案43分、财务方案20分、法律方案7分和邳州作业区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30分。邳州港邳州作业区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5%。(3) 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报价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会排在前面,若再相同则建设与运营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在前面。
l 第二阶段由项目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可包括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最终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本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本项目采购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l 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根据社会资本合作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比,根据评分结果选出前三名投资候选人进入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
本项目总分100分,建设与运营方案45分、财务方案20分、法律方案5分和铁路专用线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30分。铁路专用线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3%。(3) 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报价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会排在前面,若再相同则建设与运营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在前面。
l 第二阶段由项目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可包括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最终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本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
4、项目执行节点
本项目的咨询机构为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PPP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的编制、PPP合同的编制、社会资本的采购、PPP合同谈判等一系列的工作。济邦公司项目组成员于2015年7月份正式进场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咨询工作历时约12个月,项目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
表2-2 项目执行节点
序号 |
时间 |
主要节点 |
备注 |
1 |
2015年7月 |
签署咨询服务合同并正式进场 |
|
2 |
2015年11月8日 |
实施方案报送江苏省财政厅 |
本项目为江苏省财政厅推出的63个2015年度省级试点项目之一 |
3 |
2015年11月11日 |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4 |
2015年12月2日 |
资格评审 |
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评审,共有两家投标申请人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分别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因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邳州市交通局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
5 |
2016年3月17日 |
向江苏省财政厅报送实施方案细化说明 |
将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进行运作。 |
6 |
2016年2月29日 |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7 |
2016年3月23日 |
资格评审 |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共四家,符合条件合格的共三家,分别是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共五家,均符合资格条件,分别是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8 |
2016年4月1日 |
发布招标公告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9 |
2016年4月26日 |
投标文件评审 |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三家投标申请人均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投标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为7%。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其投标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为5%。 |
10 |
2016年4月27日 |
预中标结果公示 |
公示期5个工作日,江苏政府采购网 |
11 |
2016年5月10日 |
中标结果公示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12 |
2016年6月22日 |
全套项目协议签约 |
两个子项目中标社会资本与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在邳州市进行签约。 |
1、邳州作业区PPP项目
(1)项目公司设立情况
1)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邳州瑞通港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经营期限至:2066年08月22日;
地址:邳州市赵墩镇胡家村。
2)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19217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代表邳州市润城港务有限公司(“润城港务”)占股30%,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9%,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1%。
3)治理层及管理层架构
A、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除非合资协议另有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B、董事会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润城港务委派2名董事,其他各方股东各委派1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任命,1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各方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各自董事人数,以确保各方委派的董事人数与股权比例对应。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润城港务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2名,由徐港集团和泰富重装各委派1名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润城港务委派2名监事,其余各方各委派1名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2名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润城港务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由徐港集团推荐;设副总经理2名,由徐港集团、泰富重装各推荐1名;设财务总监1名,由润城港务推荐。经营管理机构成员由董事会聘任产生,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为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项目融资落实情况
项目公司债务资金由中国银行提供,按项目建设进度放款。
(3) (3)项目建设进度
① 港池工程:港池工程:土方开挖、转运75.7万方,设计总量151万方,累计完成比率50%,止水帷幕(3.3万平)全部完成;
② 陆域工程:回填62.7万方,设计总量69.4万方,累计完成比率90.3%,陆域强夯完成12.5万平,设计总量36.7万平,累计完成比率34.1%;
③ 码头、栈桥工程:桩基础完成552根,设计总量746根,累计完成比率74%。
④ 累计完成产值11342.62万元。
2、铁路专用线PPP项目
(1)项目公司设立情况
1)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邳州润铁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3日;
经营期限至:2031年07月12日;
地址:邳州市赵墩镇311国道南侧。
2)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9357.3525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代表润城港务占股5%,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5%。
3)治理层及管理层架构
A、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除非合资协议另有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B、董事会
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润城港务委派二(2)名董事,中铁四局委派二(2)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任命,一(1)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各方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各自董事人数,以确保各方委派的董事人数与股权比例对应。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名,由润城港务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一(1)名,由中铁四局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3)名监事组成,其中润城港务委派一(1)名监事,中铁四局委派一(1)名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一(1)名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1)人,由中铁四局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1)名,由中铁四局推荐;设财务总监一(1)名,由润城港务推荐。经营管理机构成员由董事会聘任产生,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为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项目融资落实情况
项目公司债务资金由中国银行提供,按项目建设进度放款。
(3) (3)项目建设进度
① 线区间段路基工程:挖非适用土方(约10万方)、地基处理(约5万方)全面完成,施工便道全线贯通,路基填筑约35万方,设计总量55万方,累计完成比率63.6%;
② 桥涵:66处桥涵结构物开工建设65处,其中,涵洞完成54座,铁路桥桩基(279根)全面完成,承台完成30个,设计总量47个,累计完成率63.8%,墩台身完成16个,设计总量47个,累计完成率34%;
③ 货运站场建筑物:机务用房、工务值班室、列检室、综合信号楼(共计1412平方米)主体施工已全面完成。
累计完成产值17229.31万元。
1、结合城市更新及临港产业园的发展推动内河港口PPP项目
现阶段中国正处在航运产能过剩的时期,同时又随着中国近几年进出口贸易的下滑,煤炭货源下降即替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使得港口企业特别是内河港口企业生存压力剧增。但是结合城市更新及临港产业园的发展,港口项目的市场机会将再次出现。本项目中,依托邳州新港建设,邳州市在港区后方规划5000亩土地打造“公铁水联运”的临港产业园区,发展临港产业,利用临港产业园的发展前景提高本项目对潜在投资人的吸引力。
2、结合项目情况选择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中的铁路专用线今后不仅要为邳州港邳州作业区一期服务,而且也是今后邳州港邳州作业区二期及临港产业园货物运输的重要通道,鉴于此种情况,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将邳州港邳州作业区一期及铁路专用线分别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操作,邳州港邳州作业区一期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额建设、永久拥有和运营;铁路专用线在PPP项目合作期满后移交给政府,由政府拥有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