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288365.com 2016年度职能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一、做大财政收入规模

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财政增收。加强对县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调度,倒排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根据省厅对全年收入目标责任制任务调整通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6.1亿元,同口径增收29.9亿元,增长6.1%税收390.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5位,增幅居全省第8位。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收入任务。

一是继续会同市国税、地税部门倒排收入任务,以日保旬,以旬保月,加大收入分析调度,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加快建设财税收入分析平台,通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涉税数据全方位联网共享,实现财税收入及时征收、即时入库、实时查询、动态监测。

二是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强化市、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联动,“抓大不放小”,防止税源流失。协调市国税、建设等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在建、跨地区建筑项目税收联合征管,减少“跑冒滴漏”。

三是积极抓好重点税源管控,对三环高架、轨道、交通等市政重点工程,按项目实行税收包干,对烟厂、管道储运、协鑫、徐工、徐矿等重点企业实行服务包挂,会同县区对2015年纳税重点企业按属地“一企一策”做好服务性调研,落实到人,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足额征税。

2.落实国家减税清费政策。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会同国、地税部门积极推进四大行业“营改增”工作实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协调税务部门全面落实有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兼并重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高附加值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等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对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对市级收费、基金征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逐项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做到合法合规足额征收。严格实行收费基金目录管理,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编发《徐州市财政票据目录》,在市政府、市财政局外网网站公开。深入推进收费基金征管信息化,项目目录电子化,动态管理项目代码,收费基金项目与执收单位、财政票据、财政专户一一对应,目录外项目不能开票、缴款,从征管源头杜绝乱收费行为。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检查督查,组织469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部进行了自查,市级牵头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认真贯彻收费、基金调整、取消、免征政策,跟踪统计基金收费项目调整、取消和免征情况,各项政策均执行到位,没有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开展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工作、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调研,为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提供一手材料。

3.强化综合治税,整合盘活各类资金。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税。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行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在企业申报、征收入库、欠缴情况等方面的全方位实时联网,实现财税收入及时征收、即时入库、实时查询、动态监测和信息资源共享,以便于政府及相关部门掌握企业经济运行基本状况,参照无锡市做法,拟建立我市财税收入分析系统。为财税部门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维护税收秩序,加强协税、护税工作,提供及时正确的分析,更好地把握工作方向和政策依据。根据相关财政体制文件,切实规范企业税收级次。深度拓宽综合治税业务,配合国税、地税部门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各级邮政代征税款工作,积极配合国地税和各区财政部门加强对我市专业市场税收征管工作,会同国地税和中国邮政徐州市分公司开展税邮合作。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收工作。

二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连续7年收回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支出预算指标,对当年安排结余的基本支出全部收回,2016年收回资金3.06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事项。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要求,市财政出资15亿元设立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促进现代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供资金保障。资金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5〕205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5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规定,2016年将上述政府性基金合计1.23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2015年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合计2.7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共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8.06亿元,其中,城市建管及维护资金12.79亿元,“吃空饷”资金0.04亿元,专项基金清理结余资金1.26亿及2006年预留公务员工资改革和财政收入考核奖励经费0.20亿元,年末收回不需使用资金2.51亿元,纳入预算管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等17项结余资金1.26亿元。

    二、促进经济发展

⒈制定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围绕建设区域性“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一是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新要求和打造“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创新产业发展支持方式,推动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印发执行。    “政策意见”包括加大财政投入、财政奖补政策、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保障措施四项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市、县、区安排20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十二五”期间110.82亿元多1.8倍。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产业发展资金50%约100亿元采取奖励、补助、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无偿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产业发展资金50%约100亿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拨改投”、“拨改贷”、“拨改转”、“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我市产业投入。5年带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累计投入约3300亿元。目前正在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规范徐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引导效果,防范投资风险,代市政府草拟了《徐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并报市政府办印发执行。

三是推进徐州市区域金融建设,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快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并报市政府印发执行。

四是支持江苏淮海科技城和徐州科技创新谷建设发展,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支持江苏淮海科技城和徐州科技创新谷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报市政府办印发执行。

2.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东陇海经济带、“三去一降一补”等重点领域改革政策,把握政策落实条件和落实效益,明确重点突破方向,用政策聚集财政资金、资源保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营改增”工作部署安排,按照“一行一策”的要求,我局牵头制订《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整合财政资源,对竞争性领域专项或补助企业经营项目的支出,改变支持方式,变无偿拨款为股权投资。实施“拨改投”,出台《徐州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制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我市产业发展子基金设立、运作,履行好对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人职责,更好发挥支持产业发展引导作用。

二是会同建设局制订《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在财政、金融、土地、行政许可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会同发改部门制订《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十三五”发展新要求和“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的发展战略,着眼通过3-5年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淮海经济区现代服务业高地的定位和年均增速10%以上的目标。

四是会同交通局制订《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营改增”重点围绕解决增值税抵扣问题,完善抵扣链条,增加可抵扣部分以及给予增收奖励、税负增加部分返还等问题。

五是支持推进华润天能集团去产能,鉴于华润天能集团资金十分紧张,职工安置压力较大情况,市财政将预拨5000万元天能股权转让时采矿权价款。

3.在竞争性领域继续探索以产业引导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市现代产业支撑体系,重点支持我市千亿元产业、新兴产业及带动性强的转型升级产业,支持科技“小巨人”和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市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70亿元。

一是投资重点突出。首期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转型升级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和并购基金四大类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拟出资22亿元,成立母基金规模80亿元,重点投资“6+6”制造业、“333”现代服务业,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壮大。

二是引进成果显著。圆满举办“2016徐州现代产业发布会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路演。市委书记张国华、市长周铁根、省厅副厅长徐洪林等领导和中国私募投资联合会等近百家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出席会议,会上徐州国盛投资公司与20家投资机构机构合作协议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资金规模395亿元,基金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15家机构签约入驻凤凰湾基金小镇。国政府网、新华社、经济日报、经济参考、今日头条、投资中国网等国内91家知名媒体对徐州产业发展以及大会成果进行了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了国内外投资机构对徐州经济及产业发展的关注度。

    三是引导产业链发展。按照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要求,积极与“双创”路演活动对接,立足我市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科研人员(科研机构、领军人才、专家教授、学科带头人等)、中介机构(律所、会所、代理记账公司等)、企业和创客以及各园区参与,打造我市产业基金路演品牌。目前已进行多期路演,安排了光电产业、新医药、新材料、食品和木业制品等10类行业专项路演活动,参加机构56多家,企业82家,金融机构55家,还有我市开发区、园区等项目承接地区,有5家机构与7家企业正在深入洽谈对接。

四是落地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了中国安全产业发展基金徐州基金等15支母基金,基金规模271亿元,其中争取成立国家安全基金50亿元。目前已注册成立7支基金,基金规模达31.82亿元,其中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20.01亿元。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有歌斐母基金等8家,基金规模78.15亿元。

五是完善服务平台。凤凰湾基金小镇经过多轮谈判,已进入小镇建设、运营、招商等一系列方案研究、论证阶段。基金大厦合作方案基本达成,近期将与投中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

4.强化政策激励和扶持,加大对基础性科研的投入,引导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不断提高科研经费占GDP比重。

一是组织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创建单位申报贯标验收,我市共有9家企业通过省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合格认定,并获得省资金奖补,市财政根据《徐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资金对9家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资金奖补。

二是做好2016年度中小型科技企业“苏科贷”项目申报工作。全年共有48个项目、47家企业通过了贷款审批,共发放贷款28170万元。

三是组织专业评审,确定科技创新券支持单位与金额,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方案报省科技厅备案,共对全市93家企业给予创新券资金支持,奖补资金602.7万元,其中省资金500万元,市配套102.7万元(市共配套500万元,剩余资金继续使用)。

四是制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工作方案,重点加大对基础性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加大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为主的创业基地建设,对认定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给予奖励。

五是下达科技创新企业申报指南,重点支持基础性科研、研发机构补助。

六是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的范围和区对本辖区内专利的资助范围确定市级专利资助范围。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根据《徐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文对贾汪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补,奖补资金49.27万元。

七是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扶持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不断提高科研经费占GDP比重。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发挥科技创新在全社会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金,设立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在淮海经济区财政投入领先,并保持每年适度增加。

    三、加大民生投入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农业现代化,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支持教育发展。2016年拨付各类教育经费166712.65万元。⑴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教育“学南通、双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市教育局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名特优教师校长专项补助方案》;配合市教育局、发改委制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服务产业振兴能力的意见》,会同市教育局制订《关于进一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等;⑵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累计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7134.74万元;⑶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四星级高中建设,累计拨付高中教育经费39777.32万元;⑷继续按照扶困助学体系各类资助标准,保障扶困助学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拨付扶困助学资金9238.2万元;⑸积极推进一中新校区PPP模式建设项目,指导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实施方案、选定咨询机构、进行物有所值评价等,该项目入选省级PPP项目库;⑹积极推进市区中小学新建、改(扩)建以及校安工程项目,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建立建设项目库,实行清单式管理,累计审核拨付小学建设及校安工程资金22651.8万元;⑺采用财政垫支、部门逐年归还的方式,集中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债务,拨付化债资金9624万元。

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⑴科学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工作步入法制、科学的道路。通过建立核查比对机制,堵塞征缴环节的漏洞。开展第三方机构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解决企业少报、漏保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问题。主动会同人社部门调整政策,出台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体制,规定自7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往社保年度的社保费,督促参保人员按期缴费,效果显著。积极争取省对我市养老保险补助,为弥补我市职工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全年养老保险费收入55.96亿元,同比增加1亿元,其中个体养老保险费征缴 9.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81亿元。降费率支持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2016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纳费率从20%下降到19%,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调整失业保险费率。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暂从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降幅达25%。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并建立浮动机制。我市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八类,费率为0.2%-2.2%,平均费率由0.93%降至0.89%,其中市区平均费率由0.95%降至0.91%。建立费率浮动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全面参加工伤保险。增补助提高居民保险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5元,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545元,市财政拨付12473万元补助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出台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方案,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将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105元提高至115元,市财政全年投入保障资金3000万元。建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创新为老服务新机制联合市老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第三方机构为市区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进一步明确为老服务市区两级财政分担机制,规范服务行为,细化补贴内容、价格、标准,建立“标准化养老服务模式”。继续实施“安康关爱”行动。增加一个参保选择方案,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参保需求,提高老年人参保意愿和保障水平,最高保障金额提高至12万元。市财政投入135万元,主城区全年完成13.5万人参保,超额完成年初既定任务(12万人参保)。强保障实施民生标准自然增长2016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558元,农村低保标准从380元提高至430元,全市城乡低保资金全年发放7亿元,将惠及困难群众20万人。市财政安排900余万元,支持主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7月1日,我市机构养育的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1760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45元;全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主城区为每人每月1223元。市财政全年投入1000万元,保障市属机构662名三无人员(孤儿)的基本生活。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综合医改工作部署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梳理市区财政在公共卫生、医保、医疗机构、医药供应等方面的投入责任,全年市财政投入52,067万元,同比增长11.22%,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有力推进了综合医改各项工作。夯实基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运行财务月报制度,通过月报掌握第一手改革数据,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分析改革进展情况。制定《徐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确保医改资金及时到位,不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着重加强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评价,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挂钩。市财政部门安排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加大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50元,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2404万元,支持主城区开展国家规定的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运行经费1104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477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机构有效运行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支持农业现代化。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和2016年工作部署,2016年支持农业现代化方面的项目资金主要有:⑴市财政安排的气象雷达配套及运行费348万元、已拨付328万元;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正在实施,根据工程进度,市级财政的配套资金300万元已经拨付到位。高效设施农业“以奖代补”资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项目,市财政共安排1400万元。根据局工作部署,2015年10月份—2016年1月份,农业处会同农口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各区建立了2016年财政支农项目库,2016年6月初,会同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分别下达了高效设施农业“以奖代补”资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各区对照项目申报要求、从上报的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上报项目,经评审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28个、下拨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高校设施农业项目13个、下拨补助资金290万元。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1月,市财政局牵头组建了5000万元的徐州嘉禾农业投资基金。自2016年4月份,已对有融资意向的18家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了尽职调查,与6家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已拨付入股资金1700万元,对加快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全力支持新一轮扶贫开发。为进一步加快经济薄弱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满足村级组织办公、党员群众集中学习和开展活动、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等基本需要,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经济薄弱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徐委办〔2016〕75号),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16年市财政已筹措下达扶贫资金5008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开展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108万元,支持首批104个经济薄弱村开展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专项扶贫资金1900万元,用于支持68个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增收项目和17.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增收,增强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条件。⑸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市财政局起草了《徐州市扶贫开发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徐政办发〔2016〕138号文件印发执行。该《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有利于县级统筹安排各项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扶贫开发,集中支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增收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增收。

五是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4.17亿元,争取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4480万元。及时把公积金增值收益缴入国库,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公租房建设支出。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1.2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2500万元,拨付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6050万元,累计拨付2.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廉租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费用等152万元,拨付坝山公租房剩余228套房源家具配置资金266.98万元,支持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研究市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市场价格评估费用保障办法,推进市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工作。

2.继续做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工作。

    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奖惩。

  二是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部门对2016年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审核,提出了奖补资金初步安排意见。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6年典型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计划》、《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6年节能目标任务表》和《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6年体制机制创新任务表》。  

  三是受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托,云南省财政预算评审中心于4月28日-5月6日对我市2015年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工作进行了考核,我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迎检接待、资料准备、现场核查工作。考核组通过对我市2015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量、实施效果、长效机制3个方面的指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等级为合格。

  按照2015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政策示范考核标准和要求,针对2016年市节能减排示范典型项目投资不足问题,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市水务局对相关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新增项目由我局和市发改委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下达2016年节能减排示范典型项目补助资金41655万元。

  五是会同市发改委向省财政厅、发改委上报了《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6年度实施计划》,由省厅转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备案。

  六是为做好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考核工作,会同市发改委与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对接。并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聘用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请示》精神,下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第三方咨询机构政府采购资金200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

⒈改进预决算管理体制,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做好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调度使用。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细化编制四本预算,完善绩效目标全覆盖管理和评价标准体系,改革财政预算审核方式,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绩效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将采购、资产、绩效、债务纳入预算编制范围,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全部按照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部门规划限额,强化部门预算总量约束。

是加快支出进度,按月对用款计划申报、支出进度、“八项支出”等进行通报外,督促各预算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特别是要加快拨付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等民生项目资金,从9月21日起,每日统计各县区“八项支出”情况。同时,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用款计划关联审核机制,严格财政专户用款计划申请,杜绝违规超拔、多批用款计划,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报源头实行控制。系统控制模块已于8月初上线使用,目前运转正常。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9.96亿元,增长20.86 %,全市八项支出增幅达18%。

做好预算资金统筹和调度使用。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要求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用于设立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根据财政部要求,2016年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合计1.23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合计2.7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⒉市和各县(市)区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7号)有关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信息化建设、指导区级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全面做好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成立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起草《288365.com关于成立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提交局办公室印发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预〔2016〕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徐州市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清单,包括6类11项,涉及89张表格、2份情况说明

三是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完善信息化建设。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6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统一平台下设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三个主栏目。其中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数据在平台建立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公开内容,财政部门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目前,市本级2016年政府预算、2015年政府决算以及预算单位都已统一平台集中发布。同时,为方便上报预决算公开网址链接,还专门开发了公开网址链接导出功能,提高工作效率。鉴于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及表格较多,为减轻各部门工作量,避免手工做表可能出现差错,市财政局借助智慧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在部门预算编审模块设置报表查询功能,专门定制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各部门可以通过报表查询,直接导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既减轻了工作量,也提高了公开报表的准确度。

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徐财预〔2016〕45号),及时将《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江苏省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传达给各区,要求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排查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预算及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自查的通知》(苏财预〔2016〕70号),组织各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预算及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自查。

3.科学界定完善市、区两级管理权责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在财税、金融、投资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提高城市统筹发展能力。健全市区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按照“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预算”和“分级负担,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科学划分市与区的公共财政支出责任。对于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交通等全市性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支出方面的共担事项,市级财政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补助区级,转移支付补助与地方工商税收同步增长。经测算,通过2016年市区财政结算补助8亿元左右。

二是按照省、市有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明晰事权支出责任,对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范围内的新增事权支出责任,市财政负担比例不高于50%;原高于50%的,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重新核定。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增事权,按市政府《关于明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徐政发2016-46号)精神执行。2016年明晰以下几项事权:市、区共同分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资金5.8亿元,其中市本级承担3亿元、各区承担2.8亿元;建立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市区共同负担机制,从2016年起,市区消防大队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2326万元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共同负担;公交成本规制亏损及特殊群体优惠免费乘车补贴资金8750万元,市财政负担4232万元、区财政负担4518万元,市、区共同出资,加大对现代产业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计划安排200亿元以上,其中:市本级50亿元以上,开发区25亿元以上,铜山、贾汪、徐州高新区个20亿元以上,五县(市)和泉山区各15亿元以上,鼓楼和云龙区各7.5亿元以上。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升自我保障能力。⑴五县(市)纳入“省管县”财政体制范围,根据《江苏省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省财政按照普惠支持、重点帮扶,对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给予重点补助,对重点支出保障工作做得好、下倾财力支持乡镇的县(市)给予适当奖励。⑵铜山区享受县级管理权限,市对铜山财政管理体制、收支范围不调整。省财政将铜山区作为由县成建制改成的区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2016年已预拨6545万元。⑶贾汪区享受县级体制待遇,2016年省财政将贾汪区作为苏北市辖农业区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8038万元。市财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贾汪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徐委发〔2013〕28号),对贾汪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补助4458万元。主城区,市财政每年通过年终市区财政结算,对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交通等社会事业和民生支出方面的共担事项实行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与地方工商税收同步增长。另外,安排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区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144万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市政府《关于明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徐政发2016-46号)要求,支持开发区发展,享受市财政社保、卫生等民生专项转移支付政策。

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或变相挂钩,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认真做好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将罚没收入及时、全部上缴国库。取消罚没收入返还比例办法,执收单位办案经费预算安排采取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结合单位运转经费统筹考虑、统一安排。执收单位根据以前年度罚没收入完成情况编制年度收入预算,不下达罚没款指标。

    五、着力把控风险

1.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推广运用PPP模式,培育壮大市级投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总量和比重。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

一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巩固股债贷多层次、融资工具多样化融资格局,完善资本、资金市场融通联动,直接、间接融资双轮支撑“全方位”融资机制,全力支持重大工程包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债务计划制度、月季报制度(市月报、县季报)、融资审批制度,细化融资实施方案,匹配项目用款需求,最大限度节约资金成本。市本级新增融资综合成本全部基准利率以下,间接融资期限5年以上为主,优先推进10年以上融资产品。

二是加强政银战略合作。针对性、有计划对接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综合融资合作机制。推进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东吴证券、国开行、农发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等与市政府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总额度超过3100亿元,充分满足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抓住市场发债窗口期,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力度,市本级中票、短融、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发债规模500多亿元,较上年底增长14.08个百分点,腾出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产业发展。

三是有效对接国家政策。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争取专项建设债券38.91亿元,期限20年,专项解决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骆马湖水源地等项目资本金。设立徐州市PPP融资支持基金,规模100亿元,期限10年,综合成本基准利率。提出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融资置换方案,节约资金成本121.34亿元。推进2、3号线一期工程股债贷综合融资方案,通过“资本金+贷款+债券”融资,一揽子解决2、3号线一期工程PPP合作期(25年)资金需求。

四是叠加配置政府资源。培育壮大市级投融资平台,坚持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联动”,梳理政府有效资源、资产,提出整合和资本注入方案,针对性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价值化,实现平台公司资产集聚高效,投融资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以来,市本级平台公司全部实行信用方式融资,不再向机构抵押土地、房产等资产和担保。

五是置换政府存量债务。积极对接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政策,将市本级存量政府债务全部纳入置换范围,置换债券规模较上年增长73.4%,目前已基本置换到位。全省唯一地区实现国开行棚改贷款置换工作,置换银团贷款38.8亿元,进一步降低市级平均融资成本。新增债券资金规模增长2.01倍,有效保障轨道交通、高架快速路等“三重一大”项目资本金需求。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顺利通过省专员办、审计厅专项检查和审计。

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经对接财政部、国开行、农发行,推进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投融资,获得国开行授信,期限25年,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单,列为国开行总行范例。对接采煤沉陷区政策全省唯一地区成功争取PSL资金,成本低于基准利率,节约资金成本6亿元以上。推进大郭庄机场周边等棚改项目农发行政府购买服务融资。

七是创新城建重点工程融资。在当前土地市场行情下,为解决城建重点工程资金,确定市国土局下属新田公司为融资主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进重点工程融资。先后获得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四家金融机构授信批复,规模均为50亿元,期限12年,综合成本基准利率,无抵押无担保,为全国首单政府购买投资服务成功案例。

八是化解市属高校存量债务。对市属6所高校(高职校)53笔存量债务全部进行置换,对接银行将原融资成本最高基准利率上浮56.7%、期限以一年流贷为主的存量债务全部置换,重新签订协议或重新举借成本全部基准利率以下、期限以5年以上固定资产贷款为主的低成本、长期限贷款。置换规模合计10余亿元,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800余万元,根本解决市属高校债务还款接续压力。

九是推进市县融资对接。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安排,为缩小市县融资差距,拓宽县区融资渠道,建立“以市带县、市县联动”的集中办公机制。通过组织市级8家政府战略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多次市县融资对接,2016年落地融资项目44个,低于县(市)区原融资成本1.09个百分点

十是PPP工作全国领先。⑴先行先试,重塑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打破传统的BT、BOT、ROT等思维,按照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PPP模式,实施“持续经营、融资延续”、 “股权移交、税收筹划”等项目落地,走出一条具有徐州特色的PPP之路。争取省PPP基金15亿元,规模全省第一,综合成本基准利率下浮10%,进一步放大PPP政策红利。争取省PPP项目前期工作费870万元,占全省13.55%;申报2016年省级试点项目以奖代补资金7545万元。合力推进,营造PPP实施良好氛围。全国地级市率先开设PPP网站,随时发布项目进展情况。邀请全国知名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PPP专家讲解实务操作,市县有关部门约500人参加。入选财政部首批示范PPP项目6个、省级试点项目22个、省级PPP项目库69个,数量和投资总量均居全省首位(占全省17.7%)。市级PPP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遴选迎宾大道高架快速路等37个项目列入2016年市级PPP项目库,涉及11个公共服务领域,总投资1235亿元。完善流程,创新PPP模式运作机制。按照“一个全程”、“两轮评审”、“三级发布”等程序运作,标准化推进PPP项目运作。“一个全程”,即财政部门、重点办(城建重点工程)、实施机构、政府出资方代表、咨询机构五方全程参与PPP项目方案设计;“两轮评审”,即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市财政局组织财务、工程、融资、法律、税收等方面PPP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组织市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评审,通过评审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级发布”,即凡在市级政府采购平台招标的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在中国、江苏、徐州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提高项目招标公开性、竞争性。规范操作,打造财政部示范标杆。市本级17个PPP项目成功落地,项目总投资623.51亿元,占全省35.78%,形成一批可示范、可推广的PPP项目。其中: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为全国第一单按照PPP规范招标落地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国第一单PPP基金落地徐州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成本基准利率下浮10%;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项目打造了全国供水领域PPP项目典范,列为财政部示范项目“标杆”,典型案例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等整版宣传报道,在2016年4月中国财政学会 “中国PPP沙龙”典型介绍。提速增效,实现PPP项目物有所值。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实施机构主体作用、咨询机构技术支撑多方优势,完善绩效评价、中期评估、价格调整等机制。建立市级PPP专家库、市PPP工作群、PPP实务交流群等,聚集各方力量,按照全生命周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PPP理念,在保证“质”的基础上实现“量”的飞跃。广泛对接社会资本,通过两标一招、创新机制等,引入中建、中铁建、中铁、中冶、粤海水务等一批大型社会资本,吸引社会资本444.49亿元(其中资本金出资141.48亿元),占全省33.21%。中标投资收益率一般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工程下浮率10%以上,最低下浮14%,充分体现“成本最低、效益最优”目标,大大节约PPP合作期项目投资。我市PPP工作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新华日报》、财政部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广泛宣传报道,在“2016年全省PPP模式培训班”上受到宋义武副厅长的高度赞扬。

2.强化对政府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财政监督,严肃财政纪律。

合理统筹规划,认真制定检查计划结合省厅2016年工作要求和全市有关检查要求,下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88365.com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徐财监〔2016〕1号)。2016年全局共对2家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综合检查,开展专项检查37个。

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各项财政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严格对照相关规定,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严格预算管理。开展部门预算综合检查。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对徐州市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局及徐州市农业资源开发技术指导站开展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涵盖专项资金使用、票据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综合检查。查出各种问题金额5284.51万元,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6条,向被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实施专项资金检查。按照2016年度检查计划,对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及使用情况、2015年水资源费征收及使用情况、2015年教育装备经费使用情况、2015年排污费征收及使用情况、2015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南水北调基金征缴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种问题金额7286.76万元,查补财政收入4041.56万元,并向单位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37条,向被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行政指导书9份、检查结论2份。开展医疗机构会计信息质量全省联动检查。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我们对徐州市鼓楼医院、徐州市口腔医院、泉山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家医疗单位进行了调研、检查。检查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资产使用等方面情况,发现各种问题金额273.8万元,提出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建议14条根据检查中掌握的情况,针对医疗机构收费管理、药品购销管理等方面问题,形成了《徐州市医疗机构医改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财政监督,促进预决算公开依法依规。⑴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苏财监〔2016〕5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整改核查情况的通报》(苏财办〔2016〕23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各区财政局转发文件,使各区充分了解2015年预决算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整改意见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全市495家单位2015年的预决算公开情况逐一复核,并配合预算处、国库处做好预决算整改工作,汇总市直各单位及区属单位整改材料,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厅。按照财政部和省厅要求开展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抽选业务能力较强的财监干部,成立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小组,对连云港、盐城进行实地检查认真组织市本级、区级、县级单位做好检查系统维护和公开网页链接的汇总工作,确保按时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