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补助、重大公共卫生市级补助专项资金财政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规定,我们将对2017年度市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补助和重大公共卫生市级补助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请资金使用单位提供资金到位使用的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组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和主要内容等公示以下:

一、  检查单位名单

1、  鼓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  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  泉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  徐州市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

6、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7、  徐州市口腔医院

二、  检查时间

自2018年5月10开始至2018年5月25日

三、  检查的重点内容

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市级补助资金的具体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

四、  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至2017年5月9日

电话:0516-808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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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