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2-13

        2014年,市财政局紧扣改革主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化解财政管理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财政运行态势稳健,财政实力持续提升

一是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继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400亿元、收入总量超过常州后,2014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收入总量稳居全省第5位,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1.6个百分点;县级收入增长较快,增幅高于全市平均5.3个百分点;区级收入继续平稳增长,财政增收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1.8%,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创2005年以来新高。在全省排位大幅提升5个位次,居第7位。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主体税种均保持增势;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仍然较大;企业所得税增长5.7%,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是征管机制不断完善。深化综合治税,强化地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涉税信息及时向税收转化。调整稽查收入、企业搬迁、招商引资企业等税收级次,理顺市、区收入分配关系。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收费项目20项,确认保留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4项。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发票强制审核认证,强化以票管费、以票促缴、以票治乱等工作措施,依法依规管理非税收入。

四是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突出涵养财源,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减税政策,全市减免税收33.3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铁路、邮政服务和电信144户企业新纳入营改增范围,全市营改增企业达19,500余户,税收收入11.4亿元,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继续实行财政间歇性资金存储与银行贡献度挂钩办法,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股权融资、贷款贴息、专项担保等方式,变财政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出台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涵盖新三板后备企业在内的150家上市挂企业项目库,市财政安排拨改投资金8,080万元,支持22家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民生支出投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是民生支出政策全面落实。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民生优先,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和民生工程支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全市用于民生方面支出515.2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建立和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动态增长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连续十年上调,市本级增发基本养老金6.5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90元,增发基础养老金1,538万元;对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补助资金7,789万元,惠及参保居民55.92万人;对70岁以上老人发放新农合保险补助1,266万元。市财政安排“街财区管”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提高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教育和三农优先支持。全市教育投入132.4亿元,设立学前教育奖补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实现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公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予以全免。全市通过一折通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8.13亿元,兑付率100%,惠及600余万农民。拨付农机购置补贴2.1亿元。市财政安排水利投资1.82亿元,农村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三是民生实事工程顺利推进。大力实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路更畅、城更靓五大行动计划。市财政筹集、拨付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35.34亿元,支持三环路高架、奥体中心、轨道交通及云龙湖5A创建等工程实施。泉山森林公园及云龙山敞园改造、珠山景区景观工程、丁万河节点公园等生态环境工程顺利完工,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我市以总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成功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市财政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3.1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4.55亿元,财政支持困难群体实现住房梦迈出坚实步伐。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9亿元,支持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三、完善财政管理体系,财税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提速规范。制定出台13项财政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压缩结余结转。及时下达用款计划并办理资金支付,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加强调度,市本级支出进度达93.6%。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市本级直接支付率达76%,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当年预算调整仅限于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财力转移支付补助。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等“以拨作支”行为。落实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不能按期下达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按程序收回资金,相应减少今后年度预算安排,市财政清理收回预算指标3.13亿元。清理财政专户暂存款,清查上下级部门直接划拨财政资金行为。落实体制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绩效监督、内部监督“五位一体”的同步监督制度,市财政查处各类违规资金1.73亿元。

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养老服务、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就业促进等20个领域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初步建立多方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17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专项资金25.2亿元,占市本级专项资金总额40%。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市本级全年办结项目3,400余项,资金节约率6%。细化采购品目,对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电器设备等通用产品及部分专用设备实行电子定单采购。

三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主动向社会晒账本,自觉接受监督。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100余家预算单位首次在同一年度内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面100%三公经费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分项目公开了市本级2013年决算汇总数和2014年预算汇总数。同时连续三年公开9个部门民生类重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结果等信息。根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评价结果,我市财政透明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政府投融资高效运行。成立市政府融资谈判小组,对政府性融资统一审批、统一谈判、统一使用。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平均融资成本降至7%以下,每年节约融资成本5亿元以上。会同新盛公司对接中信证券融资20亿元,在深交所成功挂牌,成为全国棚户区改造资产证券化第一单。引入保险资金,设立全国首支城建项目股权基金——规模达50亿元的盛泰城建基金。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项目入选全国第一批30PPP示范项目库,占全国总投资规模10.2%。全面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较上年下降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