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徐州市出台PPP项目实施流程
  

发布时间:2017-09-25

   徐州市政府印发《徐州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流程(试行)》(徐政办发〔2017〕169号),将PPP项目实施全周期压缩至18周(折合四个月左右)时间,剔除法定的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投标文件公示时间20个自然日、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实际运作周期11周(折合两个半月)时间。这是继7月份出台《市政府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管理机制的意见》(徐政发〔2017〕41号)后的又一重磅文件,必将在规范实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快PPP项目落地。

   《实施流程》彰显五大特点:一是提前建立项目储备库。市PPP办公室每年11月底前印发下一年度市级项目储备库入库通知,两周内完成入库工作,市PPP中心在外网发布项目信息。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年中适时调整。二是前置PPP项目合同审核程序。在项目实施机构发布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含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等)报市PPP办公室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和合同质量。三是同步进行征迁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征迁要求在咨询机构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前办结;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及财政评审工作要求在发布政府采购文件前办结。四是开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PPP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按照节点进度推进。五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PPP办公室分阶段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提交市政府督查室,以督办单形式下达相关部门执行,保证每一环节“无缝对接”。督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及奖惩问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