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2015年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04-30

     2015年是财政“六五”普法收关之年,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徐州的总体目标,以宣传贯彻《预算法》为重点,以突出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各项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全市财政“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一、抓好普法总结验收,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积极做好本地区财政系统“六五”普法督导自查工作,收集整理全面反映“六五”普法工作成果相关资料,对未能按照规划完成任务的,要抓紧进行补课,完善好台账。市局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考核验收。

(二)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市局将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组织《行政诉讼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各区财政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法治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努力提高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三)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继续做好乡镇财政干部法治轮训工作,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方案,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各区财政局要分别组织好本辖区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所属财政所一般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

二、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创新财政普法阵地

(一)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在活动期间,市县、区、乡三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组织文艺宣传活动,以《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支持实施“八项工程”和推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各业务科室的积极性,确保公共财政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

(一)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财政法治教育工作在支持实施“八项工程”、推进实现“两个率先”中的重要作用,各区财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认真筹划,周密组织,广泛宣传,确保各项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真正宣传到位,确保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得到有力提升,确保财政中心工作依法开展。

(二)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督建。切实做好全市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指标和考核督建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我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