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发布时间:2016-02-02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市财政运行良好,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一、积极主动作为,财政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一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对重点税源变化的动态分析,依法组织收入,超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一是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30.68亿元,增长12.4%,总量全省第5、增幅第7,增幅超全省平均增幅1.6个百分点,实现“十连超”。县级收入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增幅高于全市平均1.1个百分点;区级收入继续平稳增长,财政增收基础更加牢固。二是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29.1亿元,税收占比80.9%,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确保收入质量不打折。三是征管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指导县区征管,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不虚征虚收。切实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完成非税收入101.5亿元,增长18.2%。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年共采集信息约170万条,实现查补税收10.8亿元。四是政策资金争取成效显著。建立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分析评价制度,主动对接上级政策,结合徐州实际,评估分析财政承担能力,梳理政策清单,逐项做好争取工作。建立市级申报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积极争政策、争资金、争项目、争示范,市财政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9.59亿元,有力推进我市改革进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
二、创新支持方式,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更多运用改革办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一是落实减税清费政策。推动“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对营改增运行情况监控,全市2.9万户试点纳税人改征增值税净入库税额11.7亿元;加大收费清理力度,全年取消7项、暂停征收8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支持调结构促转型。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全年科技投入19.18亿元,增长9.7%。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财政设立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引导9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千亿元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成长壮大。采取“拨改投”办法投资10,65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6亿元。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三年(2015-2017年)滚动预算》,通过“直接投入+政府债券+社会资本”投融资方式,优化资源资金配置, 2015年筹集、拨付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63.34亿元,比2014年增加28亿,增长79.2%,有力保障了三环西路高架、城市轨道交通、泉润公园等市城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市财政局牵头组织、着力推进,通过PPP解决公益性和功能性项目融资问题。建立PPP项目库,入库项目45个、总投资1,420亿元。轨道1号线和骆马湖水源地项目列入国家首批示范项目,占投资总额10.2%,并在全国率先落地。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为省级示范实施第一单、财政部典型案例。通过推广应用PPP模式,有效解决项目投资、建设、营运、全周期管理问题,实现公共服务的“合作供给”和“有效供给”。同时,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防控债务风险。五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提档升级、支持铜山跨越、突破睢宁和丰县崛起,推动徐州高新区加快发展、贾汪区转型发展,加快两区全面融入主城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快云龙区现代服务业集聚、鼓楼区老工业基地转型和泉山区软件科技园发展。市财政对县(市)区财政拨款专项补助资金28.42亿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全市财政部门把支持经济、保障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落脚点,把盘活存量和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发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解决“资金趴在财政账上打呼噜”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42亿元,增长13.8%,支出进度90%以上,用于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604.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一是着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投入148.07亿元,增长12.2%,重点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提质发展、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有力推进市直校安工程实施,化解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债务,支持高校、高职内涵能力建设。二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投入67.51亿元,及时足额落实各项社保提标、提档、提补政策。加强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区24.6万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74.6亿元及时发放。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管理。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标准。三是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投入58.62亿元,重点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市直属12家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的补助力度,重点支持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使老百姓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保障。四是着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全市“三农”投入130.95亿元,重点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黄河故道综合开发、水利现代化工程等方面。建立徐州嘉禾农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亿元,是全省唯一组建农业拨改投基金的城市。五是着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将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收益封闭运作,拆迁地块招、拍、挂收益全部专项用于棚户区拆迁、改造和安置房建设,保障资金封闭运作整体平衡,市财政筹集拨付保障房建设资金3.52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六是压减经常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行政性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经费,研究制定市级会议费、培训费、招商活动经费等支出标准,做到扎口管理、标准统一。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比2014年下降18%。
四、深化预算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是统筹管理。健全预算体系,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做到应编尽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收支预算,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增强预算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结余压缩至8%以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建立资产监管平台,实现政府资产动态化、常态化管理。三是精准管理。建立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根据预算单位履职需要,结合预算单位近三年实际开支情况,科学界定、据实安排。启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依据建设行业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制定财政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四是协同管理。绩效预算、采购预算、资产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批复、同步执行。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实现有机融合,市本级绩效管理涵盖89个部门、2,166个项目、51亿元财政市本级专项资金。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行社会采购代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建立具有徐州特色的公物仓制度,统一配置、集中采购,走在全省前列。五是透明管理。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99家单位全部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首次细化到“款”级科目,同时公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决算。徐州财政透明度连续三年全省领先。六是严格管理。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综合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2,103.69万元,落实整改措施12条。对科学技术奖励、城镇义务兵优待金、高龄老年人尊老金等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下发检查结论7份,行政指导建议2份。组织全市开展涉农财政资金专项整治,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34个,涉及财政补助资金10,062万元。
五、着力把控风险,债务管理取得新实效
一是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统筹存量、控制增量、盘活续贷”原则,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统筹平台公司投融资进度,保障资金接续及重大项目建设需求,解决往年平台公司长债短借、品种单一、不计成本、资产利用率低等错配问题,实现全年债务有计划举借、针对性对接、综合融资解决。二是控降融资成本。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平均融资综合成本降至5.87%,较2014年初下降2.77个百分点,全省融资成本最低,债务风险最小。按照PPP运作模式和国务院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调整政策,节约轨道交通项目资金成本121.34亿元。三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区到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3.92亿元,成本在4%以下。回购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奥体中心、市区绿化工程BT工程款45.44亿元,节约资金成本4.11亿元。四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及时跟进国家重大投融资政策,主动对接政策性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有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拓展投融资渠道,控减投融资成本。五是及时跟进国家重大投融资政策。积极申请融资平台公司专项建设贷款,解决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骆马湖水源地等项目资本金,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国开行三环西路、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贷款,提出三环西路、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一揽子融资置换方案。
六、强化服务理念,作风建设展现新面貌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建设一支讲大局、钻业务、有思路、干实事、勇担当、重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引导财政干部更新工作理念、增强工作本领,将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回归到政策把关、制度落实、优质服务上。主动到重点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调研,摸清预算单位履职内容和财政保障需求,深刻理解“财政工作是部门工作的财政反映”,将管理寓于服务,通过精细服务体现财政政策、管理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我市作风建设“约法三章”、“六个不准”、“九个一律”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保持作风建设良好态势;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发挥监督监察的震慑作用,树立财政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