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办事指南
职责:
1、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评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项目概算、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或出具评审报告。
2、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和部门预算编审的要求,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涉及的建设维修、维护等项目支出进行评审,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3、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招投标以及工程采购等有关工作,对项目的资金安排签署意见或出具评审报告。
4、负责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签署意见。
5、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后评价工作。
6、指导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7、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文忠
联系电话:83722022
办公地址:新城区西区A615
主要业务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徐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
设定依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徐政发〔2000〕187号, 2000年11月9日
《市政府关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第3条,徐政发〔2006〕10号, 2006年2月17日
《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小组的通知》第2条,徐财办〔2011〕86号, 2011年12月4日
申请条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
办理材料:1.项目建议书2.立项批复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5.初步设计文件6.初步设计概算
7.初步设计批复文件8.勘察设计合同9.勘察设计单位确定方式10.设计或施工图纸11.工程预算书12.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评审中心综合科 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A61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在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后,预算500万元以下的在10个工作日内、500万元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王祥波 0516-83756574
办理流程:1、预算单位填写“徐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附相关送审资料后报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审核(重点工程报市重点办审核)。
2、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市重点办将相关资料送局经建处审核,经审核资料齐全后,送评审中心评审。
3、评审中心按内部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核、登记、评审、复核等,并形成初步评审结论报业务处室或分管局长审批。经审批后,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4、市财政局批复至预算单位 。
申报材料下载:徐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评审资料表.xls;徐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资料表.xls
常见及热点问题解答:
问:招标控制价能否超出财政预算?
答: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作为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预算。另外,招标控制价作为中标合同价的最高限价,中标合同价也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